国产躁逼免费一区|国产精品—色呦呦|亚洲男女999果|亚洲一区二区日本|台湾色佬中文娱乐|国产最强孕妇在线播放|在线观看一区超碰|强奷1区2区3区|精品久久久久不卡|欧美成人二区三区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2015)濱刑初字第197號

    ——山東省濱州市濱城區(qū)人民法院(2015-8-20)



    (2015)濱刑初字第197號
    公訴機關(guān)濱州市濱城區(qū)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李某,無固定職業(yè)。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于2015年3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F(xiàn)羈押于濱州市看守所。
    辯護人尹玉棟,山東黃河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人閆某,無固定職業(yè)。2015年2月5日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于2015年3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F(xiàn)羈押于濱州市看守所。
    辯護人于龍、邱飛(實習),山東一衡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人閆某甲,無固定職業(yè)。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于2015年4月8日被取保候?qū),同?月24日被逮捕,F(xiàn)羈押于濱州市看守所。
    辯護人宋龍先,山東英天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濱州市濱城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濱區(qū)檢公刑訴(2015)216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犯尋釁滋事罪,于2015年6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濱州市濱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楚燕平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某及其辯護人尹玉棟、被告人閆某及其辯護人于龍、邱飛、被告人閆某甲及其辯護人宋龍先到庭參加訴訟,F(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14年1月4日晚22時許,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與朋友在濱城區(qū)渤海七路渤海國際格萊美KTV三樓包間消費后離開時,李某、閆某甲在三樓電梯口附近,無端滋事,對正在等電梯的被害人孫某乙、孫某丙拳打腳踢,后孫某乙的朋友孫某甲、張某、羅某趕來拉架,被告人閆某也從樓下趕至三樓,在三樓超市及走廊內(nèi),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又對孫某甲、張某、羅某、孫某乙、孫某丙實施毆打,其中閆某、閆某甲先后持一未開封的紅酒瓶毆打被害人一方。致被害人張某右上臂裂傷、羅某左眼淚管斷裂、孫某乙頭部受傷,經(jīng)鑒定,張某的傷情為輕傷,羅某、孫某乙的傷情均為輕微傷。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分別于2015年3月20日、4月8日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為支持上述指控,公訴機關(guān)當庭出示和宣讀了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供述、被害人張某、羅某、孫某乙陳述、證人孝某等人證言、辨認筆錄、視聽資料、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等證據(jù)。公訴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無端滋事,隨意毆打他人,致1人輕傷、2人輕微傷,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應(yīng)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閆某在緩刑考驗期內(nèi)發(fā)現(xiàn)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應(yīng)當撤銷緩刑,數(shù)罪并罰。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被告人李某對公訴機關(guān)的指控不持異議。其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是:1、被告人李某系自首;2、被害人張某的輕傷不能確定系三被告人所致,量刑時應(yīng)予以考慮;3、其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且取得被害人諒解;4、建議適用緩刑。
    被告人閆某對公訴機關(guān)的指控不持異議。其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是:1、被告人閆某系自首;2、該案件雖系漏罪,但其原因并非被告人閆某主觀上逃避處罰;3、其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4、建議適用緩刑。
    被告人閆某甲對公訴機關(guān)的指控不持異議。其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是:1、被告人閆某甲系自首;2、其系從犯;3、其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并得到諒解;4、建議適用緩刑。
    經(jīng)審理查明,2014年1月4日晚22時許,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等人在濱城區(qū)渤海七路渤海國際格萊美KTV三樓包間消費后離開時,李某、閆某甲在三樓電梯口附近,無端滋事,對正在等電梯的孫某乙、孫某丙拳打腳踢,后孫某甲、張某、羅某趕來勸架,被告人閆某從樓下趕至三樓,在三樓超市及走廊內(nèi),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對張某、羅某、孫某乙等人實施毆打,其中閆某、閆某甲先后持紅酒瓶毆打被害人,致被害人張某右上臂裂傷、羅某左眼淚管斷裂、孫某乙頭部受傷,經(jīng)鑒定,張某的傷情為輕傷,羅某、孫某乙的傷情均為輕微傷。被告人李某、閆某于2015年3月20日、閆某甲于2015年4月8日到濱州市公安局濱城分局市中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了尋釁滋事的事實。
    上述事實,由公訴機關(guān)提交并經(jīng)法庭質(zhì)證、認證的下列有效證據(jù)予以證實:
    被害人陳述
    (1)被害人張某陳述,2014年1月4日21時,其和羅某、孫某甲等人到濱城區(qū)渤海七路渤海國際的格萊美唱歌,期間,一朋友跑進來說被打了,孫某甲、羅某與其先后出去,看到對方有一個人打羅某,其上去拉羅某時被那人踹了一腳,后來跑的過程中有個小伙將其踹倒,致右側(cè)胳膊受傷。
    (2)被害人孫某乙陳述,2014年1月4日晚,其與孫某丙、孫某甲等人在渤海國際的格萊美唱歌,后其與孫某丙走到電梯口處時,一個小伙子扇了孫某丙一巴掌,后其回去叫孫某甲等人又回來時,被兩個小伙子拳打腳踢。其頭部損傷、左耳流血。
    (3)被害人羅某陳述,2014年1月4日,其與張某、孫某甲等人到渤海國際的格萊美唱歌,期間,一朋友跑進來說被人打了。其跑去一看,幾個小伙子圍著孫某甲的朋友拳打腳踢,其過去拉架時,也被毆打。其眼部受傷。
    證人證言
    (1)孫某甲證言,2014年1月4日晚上,其與羅某、張某、孫某丙等人去渤海國際的格萊美三樓房間內(nèi)唱歌。后孫小國跑進來說孫某丙被打。其與他們跑過去時,對方四五個小伙子對我們?nèi)蚰_踢,羅某、孫小國、張某被他們打倒。后來其報警。羅某眼眶骨折,張某左胳膊受傷、孫小國頭部流血。
    (2)孫某丙證言,案發(fā)當晚,其與羅某、張某等人在格萊美三樓唱歌,后來其與孫小國在電梯口處被一個小伙子打倒在地。
    (3)孝某證言,其在格萊美值班時,在三樓看到四個人對三個人拳打腳踢,期間看到有個男的把對方一個男的踹到其店內(nèi)超市的酒架上,被踢的男的胳膊上流很多血,后來被打的三個男的全被打倒在地,都受傷了。
    3、鑒定意見
    (1)公(濱城)鑒(傷檢1)字(2014)063號法醫(y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認定被鑒定人羅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2)公(濱城)鑒(傷檢1)字(2015)033號法醫(y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認定被鑒定人孫某乙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3)公(濱城)鑒(傷檢1)字(2015)050號法醫(y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認定被鑒定人張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4、辨認筆錄
    (1)被告人閆某辨認筆錄,指認被告人李某、閆某甲系與其一起打架的人。
    (2)被告人閆某甲辨認筆錄,指認被告人李某、閆某系與其一起打架的人。
    (3)證人孫某甲辨認筆錄,指認被告人閆某的情況。
    5、視頻資料一份,證實被告人在渤海七路渤海國際格萊美打架的現(xiàn)場情況。
    6、到案經(jīng)過,載明三被告人的歸案情況。
    7、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李某供述,2014年1月4日22時,其與閆某、閆某甲等人在濱城區(qū)渤海國際格萊美對在等電梯的幾個小伙子拳打腳踢,對方被打倒。
    (2)被告人閆某供述,案發(fā)當晚,其看到李某和幾個小伙子在爭吵,后來其拿酒瓶打了其中一個人,并對他們?nèi)膫人拳打腳踢。
    被告人閆某甲供述,案發(fā)當日,其在渤海七路渤海國際格萊美看到李某打人,其也參與了。打架過程中,其和閆某使用酒瓶打過被害人。
    另查明,2014年9月21日,濱州市公安局濱城分局對被告人閆某于2014年1月4日的尋釁滋事作詢問筆錄時,被告人閆某對其尋釁滋事的事實予以供認。后濱州市公安局濱城分局于2015年3月20日立案偵查。同日,被告人閆某到濱城分局投案。
    關(guān)于被告人李某的辯護人所提被害人張某的輕傷不能確定系三被告人所致的辯護意見,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被告人閆某、閆某甲的供述及視聽資料能夠足以證實被害人張某的輕傷系被三被告人毆打所致,故被告人李某的辯護人所提的辯護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不符,本院不予采納。
    案發(fā)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羅某、張某、孫某乙向本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jīng)本院主持調(diào)解,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以賠償三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55000元的數(shù)額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并已履行完畢(其中被告人李某賠付15000元、被告人閆某、閆某甲各賠付20000元)。三被害人對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的行為表示諒解。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在公共場所無端滋事,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yīng)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公訴機關(guān)指控其犯罪的罪名及事實均成立,本院予以確認。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在共同犯罪中均積極主動,所起作用并非次要、輔助。被告人閆某甲的辯護人所提被告人閆某甲系從犯的辯護意見,本院不予采納。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投案自首,依法均可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某、閆某、閆某甲積極賠償三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均可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某、閆某甲的行為均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二被告人的辯護人以此為由所提的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被告人閆某在緩刑考驗期內(nèi)發(fā)現(xiàn)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應(yīng)當撤銷緩刑,數(shù)罪并罰,其行為不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其辯護人的該辯護意見,本院不予采納。據(jù)此,對被告人李某、閆某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之規(guī)定,對被告人閆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七條、第六十九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緩刑考驗期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
    被告人閆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與前罪有期徒刑一年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
    (刑期自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2016年3月19日止。)
    被告人李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緩刑考驗期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yīng)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十一份。
    審 判 長  劉 霞
    人民陪審員  張向華
    人民陪審員  呂榮敏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書 記 員  孟利華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wǎng)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yè)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nèi)容涉及個人或企業(yè)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wǎng)址發(fā)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nèi)和您聯(lián)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