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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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
關于公布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的公告
關于公布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公告2012年第13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長江等內河水運發(fā)展的意見》(國發(fā)﹝2011)2號)精神,實施“興內河”戰(zhàn)略,加快推進全國內河船型標準化,提高我國內河運輸船隊整體技術水平,實現2020年建成暢通、高效、平安、綠色的現代化內河水運體系目標,我部組織編制了《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現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生效施行。今后一個時期的內河標準船型,是指符合本公告公布的《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要求的船舶。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新開工建造內河船舶應符合《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要求。我部之前有關標準船型相關規(guī)定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文檔附件:
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doc
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
1.通則
1.1 目的和意義
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本指標體系)的建立旨在按《全面推進全國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中提出的建設現代化內河運輸船隊的要求,從“安全、高效、綠色、先進”四個方面入手,在安全(包括環(huán)保)上,以現行船舶建造規(guī)范法規(guī)的要求為基礎;在高效上,通過船舶主尺度系列標準,提高船舶與船閘、升船機等通航設施的適應性和通過能力,通過能源強度指標,提高船舶的能效性能;在綠色上,通過CO2排放強度指標,實現船舶減排的目標;在先進性上,通過鼓勵新材料、新技術、新方法、新設備、新工藝和新能源等在船舶上的應用,鼓勵技術進步。
1.2 適用范圍
1.2.1 新建船舶除滿足適用的規(guī)范和法規(guī)的技術要求外,尚應符合本指標體系2.1的要求。
1.2.2 現有船舶除滿足適用的規(guī)范和法規(guī)的技術要求外,尚應符合本指標體系2.2的要求。
1.2.3 本指標體系所指內河水域為《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guī)劃》確定的“兩橫一縱兩網十八線”即長江干線、西江干線、京杭運河、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以及岷江、嘉陵江、烏江、湘江、沅水,漢江,江漢運河,贛江,信江,合裕線,右江、北盤江—紅水河、柳江—黔江、淮河、沙穎河、黑龍江、松花江和閩江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級航道。
1.2.4 本指標體系所指內河運輸船舶是指航行于內河的干散貨船、化學品船、油船、液化氣船、集裝箱船、客滾船、滾裝貨船、客船、駁船、推拖船等運輸船舶。
1.2.5 除另有規(guī)定外,《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guī)則》的相關定義適用于本指標體系。
1.3 一般要求
1.3.1 本指標體系的指標分為強制性指標和引導性指標
2. 指標要求
2.1 新建船舶指標要求
新建船舶指標由強制性指標和引導性指標組成。
2.1.1 強制性指標
2.1.1.1 船舶主尺度系列標準:
對航行于已建或在建船閘、升船機等通航設施的內河限制性航道的新建內河運輸船舶應滿足交通運輸部公布的船舶主尺度系列標準。
2.1.1.2 燃料消耗指標:
以柴油機作為主推進動力的適用船舶,其燃料消耗指數應滿足交通運輸部公布的《營運船舶燃料消耗限值及驗證方法》中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燃料消耗指數的計算和驗證按《營運船舶燃料消耗限值及驗證方法》執(zhí)行。
2.1.1.3 CO2排放指標:
(1)以柴油機、氣體燃料發(fā)動機作為主推進動力的適用船舶,其CO2排放指標應滿足交通運輸部公布的《營運船舶CO2排放限值及驗證方法》中的CO2排放指標限值要求,船舶CO2排放指標的計算和驗證按中國船級社《內河船舶能效設計指數(EEDI)評估指南》執(zhí)行。
(2)船舶應配有能效管理手冊SEEMP
2.1.2 引導性指標
2.1.2.1 船舶高效:
通過對船舶進行優(yōu)化設計,使下列系數更優(yōu),從而提高船舶的節(jié)能水平。
(1)
(2)
(3)
(4)
(5)
2.1.2.2 船舶先進:
先進技術具體包括新材料、新技術、新方法、新設備、新工藝、新能源等在船上的應用。
(1)新材料的應用包括綠色材料:如艙室高效、環(huán)保的絕緣材料、涂裝材料—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鋼鋁混合結構、纖維增強塑料等
(2)新技術的應用包括船尾附加水動力裝置——前置導管、槳前反映鰭槳后葉輪裝置、尾端球;船舶動力系統(tǒng)優(yōu)化;采用球鼻艏 、直壁式船首、雙艉鰭船型、不對稱船尾、渦尾船型、球尾船型等優(yōu)化船舶線型,有效地降低了船舶航行阻力,提高推進性能;應用船型節(jié)能、附體節(jié)能以及專用技術節(jié)能(如氣膜減阻等)、船尾附加水動力節(jié)能裝置等關鍵技術;船舶布置優(yōu)化,如集裝箱船的船首駕駛室布置,解決了駕駛盲區(qū)問題;客船艙室模塊化設計的理念;依據規(guī)范和直接計算相結合的船舶結構、布置優(yōu)化技術,如載貨汽車滾裝船上層建筑置于中部,改善了船舶總縱強度等;溢油監(jiān)視、鑒別、處理、生態(tài)評價技術和船舶防污染技術;通過理論分析與模型試驗,優(yōu)化船舶線型,推薦船舶阻力小、推進效率高、快速性優(yōu)良的線型;客船的減振、降噪技術、LED照明技術等。
(3)新方法的應用包括運用概率論及風險分析方法(如綜合安全評估方法FSA)研究、制定船舶安全技術標準;運用回歸分析法、變參數法(網絡法、變值法)、逐步優(yōu)化法、神經優(yōu)化分析法對船型方案進行評估、優(yōu)化;船型技術經濟比選評估衡準技術方法及多目標技術經濟船型論證技術;船體型線生成交互設計、船舶工程CFD綜合技術及船模試驗三位一體船型優(yōu)化的研究方法;船舶計算流體力學(CFD)CFD技術或CFD技術及其與試驗結合的應用在船舶阻力性能研究中的應用等。
(4)新設備的應用包括推廣使用節(jié)能型柴油機、新型燃油添加劑、節(jié)油減煙器、主機軸帶發(fā)電機、熱泵技術,岸電使用;優(yōu)化電子噴油控制裝置,機艙自動化控制、變螺距負載自動調節(jié)裝置;舵槳一體化裝置、油氣回收裝置;采用高效推進裝置如低轉速大直徑螺旋槳、適伴流調距槳、導管螺旋槳、無梢渦螺旋槳以及部分浸水螺旋槳、側向推進器等,提高了船舶推進效率;設置固體垃圾接收裝置、生化法污水處理裝置及油水分離裝置等技術措施實現達標排放,防止船舶對庫區(qū)水體的污染;采用尾軸水潤滑等。
(5)新工藝的應用包括夾筋板工藝;纖維增強塑料注膠真空成型;無余量造船工藝等。
(6)新能源的應用包括清潔能源:如氣體燃料動力(CNG/LPG/LNG)、電力推進系統(tǒng)、燃料電池、太陽能動力裝置;資源節(jié)約與循環(huán)利用技術,如主機排氣和冷卻水的余熱利用技術等。
2.2 現有船舶指標要求
2.2.1 船舶主尺度系列標準:
對航行于已建船閘、升船機等通航設施的內河限制性航道的內河運輸船舶應滿足交通運輸部公布的船舶主尺度系列標準。
2.2.2 燃料消耗指標
現有船應根據實際營運情況提交燃料消耗指標計算值,燃料消耗指標計算值按交通運輸部《營運船舶燃料消耗限值及驗證方法》執(zhí)行
2.2.3 CO2排放指標
現有以柴油機、氣體燃料發(fā)動機作為主推進動力的適用船舶,應根據實際營運情況提交CO2排放指標計算值,CO2排放指標計算值按《內河船舶能效設計指數(EEDI)評估指南》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