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3092
- 書名:中國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漢英對照
- 作者:陳永堅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8年1月
- 入庫時間:2008-2-27
- 定價:368元

- 特價:276元,75折,省92元!
圖書內容簡介
我們感到本書的出版正合時宜。中國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的發(fā)展十分驚人。2007年似乎又是一個豐收年,無論是在籌資金額還是在投資數(shù)和實現(xiàn)退出數(shù)上。在美國和其他成熟國家,風險和成長資本投資主要集中于盛產(chǎn)高成長企業(yè)的技術領域;而在中國這樣飛速發(fā)展的經(jīng)濟體中,投資者會在諸多經(jīng)濟領域中尋找到頗具吸引力的機會。
筆者以及筆者的同事在硅谷從事風險和成長資本融資已有多年。在過去十年間,我們親眼目睹并親身經(jīng)歷了硅谷的異軍突起、黃金時期、2001年網(wǎng)絡泡沫破滅、后泡沫余波以及最近的復興。目前中國的情況在某種程度上令人想起硅谷。當然,中國的風險投資市場有著諸多鮮明獨特的中國特色。
我們試圖通過本書與廣大讀者分享我們在中國風險融資過程中的經(jīng)驗以及我們對此的探究。
第一章簡要介紹中國的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同時還介紹了《外商投資產(chǎn)業(yè)指導目錄》,這是關于外商在中國進行投資的基本制度。
第二章對離岸基金的設立過程進行概述。
第三章對外資人民幣基金的設立進行探討。考慮到中國近期的監(jiān)管變化,外國風險投資者對此話題越發(fā)感興趣。
第四章介紹典型的利用離岸結構進行風險投資的基本條款。條款清單基于美國國家風險投資協(xié)會公布的條款清單范本,并針對中國投資進行了適當修改。
第五章論述“紅籌”模式,這是在中國進行風險投資所普遍采用的離岸交易架構。
第六章對紅籌模式下風險投資所適用的主要交易文件的條款進行詳細分析。本章也是本書的中心。我們希望本章可以揭開風險融資交易法律文件中各種常見條款的神秘面紗。本章的大多數(shù)范本均基于美國國家風險投資協(xié)會公布的范本,并針對中國投資進行了適當修改。大成律師事務所的李壽雙律師以及法律出版社慷允我們使用李壽雙律師主編的《美國風險投資示范合同》一書中幾個合同范本的中文翻譯,我們對此不勝感激。
第七章討論境內架構。因最近的監(jiān)管限制,在中國進行風險投資時,境內架構日益受到青睞。在本章中,我們試圖強調一般的風險融資條款與境內架構在中國法律法規(guī)下的兼容性。
第八章著重介紹限制性部門的投資。本章對所謂的“新浪”模式或“控制”模式進行探討,并對主要“控制”協(xié)議的條款進行分析。
第九章對在中國進行風險投資通常所需的行政審批程序進行詳細介紹。 第十章是關于中國的股權激勵計劃。
第十一章簡要介紹投資者在中國可行的退出方式。
第十二章對美國的首次公開發(fā)行過程進行闡述。本章介紹了在美國上市所需的主要文件和步驟。2007年中國公司在美國資本市場的首次公開發(fā)行數(shù)創(chuàng)歷史新高。
第十三章對倫敦另類投資市場的上市過程進行概述。中國目前已有相當數(shù)量的公司在倫敦另類投資市場上市。
第十四章探討了風險投資者可采用的第二大退出方式:并購或產(chǎn)權交易。本章對不同的交易結構進行了研究。
本書是集體努力的成果。本書能夠在短短四個月的時間內完成,得益于必百瑞律師事務所諸多優(yōu)秀的專業(yè)人士的支持和奉獻。在本書創(chuàng)作過程中,我們團隊的專業(yè)精神令人鼓舞,謹此對他們深表敬意。
我的幾位同事為本書各章做了大量的研究和準備工作,他們的幫助對于本書完成是必不可少的,在此,我想對他們表示感謝:鄧菊、Ted Baumgartner、mruna Parthasarathy、Lauren Nguyen Didi Chow、Stephanie Hu、Grace Im、邱文雄、JasonBalitzer、John MaseUi、Hollie Bierman和奚力。尤其是鄧菊,她慷慨地將她在中國外商投資和風險投資中的寶貴經(jīng)驗和見識與我們分享,為本書投入了巨大的心血。
我還想感謝Greg Pickrell、Gary Benton和Michael Wu對本書若干章節(jié)進行的仔細審閱以及提出的寶貴意見。由于本書為中英雙語,因此對翻譯工作提出了較高的挑戰(zhàn)。我們的翻譯團隊對此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終于使本書得以順利完成,我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陳新美(本書主要翻譯)、凌永山、邱文雄、奚力和曹芊。此外,我們還十分感謝張路教授對本書第6.2和6.7章的翻譯。最后,我要特別感謝陳麗在本書寫作過程中的鼎力相助。
必百瑞行政團隊安排律師事務所的資源投入本書制作,謹此我對他們的幫助表示感謝。
本書的創(chuàng)意源自律商聯(lián)訊的王娟,是她首先向我提出了出版本書的建議。此外,在本書出版過程中,她對我進行耐心和不懈的指導,我對她表示深深的謝意。同時,還特別感謝LexisNexis其他編輯人員在本書編輯過程中所提供的巨大幫助。
陳永堅
中國上海
2007年12月
圖書目錄
第一章 中國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介紹001415
§1.1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定義——國際市場用法001416
§1.2 中國市場用法——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區(qū)別模糊002417
§1.3 中國風險投資業(yè)的發(fā)展歷程003418
§1.4中國私募股權的發(fā)展 004420
§1.5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成長基金)投資者之中國
法律環(huán)境 006422
§1.5.1 外商投資目錄 007423
§1.5.2在限制行業(yè)投資 007424
§1.5.3主要立法機關介紹 009425
第二章 離岸基金的設立 011429
§2.1 在中國的風險投資基金 011429
§2.2基金設立過程簡介 012430
§2.2.1備忘錄 012430
§2.2.2基金,有限合伙協(xié)議 015435
§2.2.3認購協(xié)議,接納有限合伙人 025447
§2.2.4風險投資基金的管理026448
§2.3適用法律 027449
§2.3.1證券法豁免027450
§2.3.2《1940年投資公司法》029452
§2.3.3《1940年投資顧問法》032455
§2.3.4 ERISA 032456
2.3.4 ERISA 032 456
§3.3利潤最大化所需考慮的主要架構因素040465
§3.3.1合營企業(yè)或者獨資人民幣基金040465
§3.3.2有限合伙 045472
§3.3.3創(chuàng)業(yè)投資管理企業(yè)的設立(“創(chuàng)投管理企業(yè)”)046473
§3.3.4平行基金047474
§3.4人民幣基金對于外國風險投資者的法律風險048475
§3.4.1 必備投資者管理職能的不確定性048475
§3.4.2投資者對利益沖突交易進行限制的不確定性049476
§3.4.3 受特定行業(yè)和其他外商投資限制050477
§3.4.4某些優(yōu)先權之喪失050478
§3.4.5通過境內證券交易所退出的不確定性 050478
§3.5與中國政府基金的潛在合作051478
第四章條款清單052480
§4.1引言 052480
§4.2條款清單的條款052480
§4.2.1融資文件 052481
§4.2.2估值和資金規(guī)模 ’053482
§4.2.3證券、法域和結構選擇 054482
§4.2.4清算055483
§4.2.5其他權利和優(yōu)先權 055484
§4.3條款清單范本 055484
§4.4盡職調查清單 064496
第五章紅籌模式067500
§5.1 背景067500
§5.2案例分析——如家快捷酒店管理公司071505
§5.3新并購法規(guī)072507
§5.3.1商務部申報要求073508
§5.3.2換股074509
§5.3.3境內控制的境外公司并購075510
§5.4規(guī)定對紅籌股模式的影響075511
第六章離岸結構下主要購買文件關鍵條款分析078514
§6.1 A序列優(yōu)先股購買協(xié)議078514
§6.2經(jīng)修訂、重述的公司組織大綱和公司章程 107552
§6.3投資者權利協(xié)議 140597
§6.4 k序列優(yōu)先股權證 165632
§6.5可轉換承付票 170639
§6.6優(yōu)先購買權和共同出售協(xié)議 177647
§6.7表決權協(xié)議 189664
§6.8限制性股票協(xié)議 202681
§6.9雇傭、競業(yè)禁止、保密信息和發(fā)明協(xié)議 207689
第七章境內結構下關鍵融資條款分析 216700
§7.1 中國合營企業(yè)法 216700
§7.1.1合資經(jīng)營企業(yè)(合資企業(yè)) 218703
§7.1.2合作經(jīng)營企業(yè)(合作企業(yè)) 218703
§7.1.3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19704
§7.2在岸結構的主要法律風險 219705
§7.2.1優(yōu)先權條款本地化的風險 220705
§7.2.2境內監(jiān)管者 228717
§7.2.3 通過收購境內股權進行外商直接投資
——中國投資者投資估值問題 229718
§7.2.4轉換成離岸結構注意事項 229719
§7.2.5 克服在岸法律風險的方法 230719
第八章限制性部門的風險投資 232722
§8.i 引言 232722
§8.2“新浪”模式介紹 236728
§8.2.1 業(yè)務合作協(xié)議 238730
§8.2.2知識產(chǎn)權許可協(xié)議 247741
§8.2.3 咨詢協(xié)議 255751
§8.2.4資產(chǎn)購買協(xié)議 262760
§8.2.5資產(chǎn)租賃協(xié)議 269768
§8.2.6股權質押協(xié)議 275775
§8.2.7表決權協(xié)議 282783
§8.2.8認購期權協(xié)議 289791
§8.3 限制使用涉及增值電信業(yè)務的“新浪”模式的近期規(guī)定 295799
§8.3.1《信息產(chǎn)業(yè)部通知》 295799
§8.3.2解讀《信息產(chǎn)業(yè)部通知》 296800
§8.3.3應對《信息產(chǎn)業(yè)部通知》規(guī)定的當前產(chǎn)業(yè)實踐 297802
§8.3.3應對《信息產(chǎn)業(yè)部通知》規(guī)定的當前產(chǎn)業(yè)實踐 297 802
第九章 中國風險投資/私募股權的行政審批程序 301807
§9.1商務部審批 302808
§9.1.1 受并購規(guī)定管轄的交易類型 302808
§9.1.2不受并購規(guī)定管轄的交易類型 302809
§9.1.3 并購規(guī)定對中國風險投資的影響——對特殊目的
公司和境內目標企業(yè)股權交換交易結構的剖析 303810
§9.1.4并購規(guī)定的重要條款 304811
§9.2外管局審批 306814
§9.2.1外管局規(guī)定簡史 306814
§9.2.275號文和106號文的基本規(guī)則 307816
§9.2.3外管局106號文作出的澄清和說明 311821
第十章股票激勵計劃 314824
§10.1 背景 314824
§10.2證券法律問題 314824
§10.3外匯問題 316826
§10.4稅法問題 320832
§10.5結論 322835
第十一章退出方式介紹 324836
§11.1首次公開發(fā)行(“IPOs”) 325837
§11.1.1在納斯達克和AIM進行離岸上市的介紹 325837
§11.1.2最新規(guī)定及其影響 325838
§11.1.3案例分析:英利太陽能 327840
§11.1.4 A股上市——可行的在岸選擇? 329843
§11.2收購兼并 331845
§11.2.1退出方式之比較,兼并收購和IPO 334848
§11.2.2近期發(fā)展 336851
第十二章IPO:美國IPO主要文件和程序分析 338854
§12.1意向書 338855
§12.2組織會議議程/時間和責任表 339856
§12.3公司宣傳和發(fā)行程序 340857
§12.4盡職調查 341858
§12.5售股股東文件 342860
§12.6上市申請登記表 343861
2.6上市申請登記表 343 861
§12.6.1上市申請登記表——新東方案例分析 345864
§12.6.2新東方風險因素 346864
§12.7保密處理請求 347865
§12.8 SEC意見函和答復 347866
§12.9 FIRNA材料 347866
§12.10承銷商和交易商材料 348867
§12.11審計師材料 349869
§12.12發(fā)行完成備忘錄和發(fā)行完成文件 350870
§12.13新上市公司的合規(guī)政策和程序 351871
第十三章在倫敦證券交易所另類投資市場——Am中國融資 353873
§13.1背景:AIM作為中國企業(yè)的資本來源之一 353873
§13.2 AIM對中國企業(yè)的吸引力 354874
§13.3中國企業(yè)AIM上市的缺點 359880
§13.4 中國企業(yè)通過AIM上市募集風險資本 361883
§13.5 AIM準人要求 363885
§13.6 AIM上市公司的持續(xù)義務 377902
第十四章產(chǎn)權交易:中國交易構架介紹 380907
§14.1 中國收購兼并法律框架 380907
§14.1.1股權收購 381908
§14.1.2資產(chǎn)收購 397928
§14.2案例——分眾傳媒收購聚眾傳媒 399931
§14.2.1 交易雙方 399931
§14.2.2交易背景400932
§14.2.3交易結構401933
§14.2.4交易簡述402934
參考書目 939
本書共950頁